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在离婚中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09-03-23 19:41:48
问题描述:
我和老婆结婚才三年多,我于05年与我父母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交易合同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06年6月左右与现在的老婆认识,同年12月办理结婚证书,最近因为感情不合,在处理房屋方面有分歧。并和财产也有分歧,房屋因为手续没有办理完至今没有拿到房产。
1、我先买房,后认识老婆并结婚,房产一直没有办理好产权证,请问老婆是否有权要求分配财产。
2、如果男方抚养小孩,女方是否需要给予生活费?
3、我每月将部分工资和奖金交给妻子做为生活及消费支出,老婆将其存在银行,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借给亲戚或者朋友的钱是否也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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