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个人幼苗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09-03-19 21:23:39
问题描述:
我是黑龙江省讷河市的一个农民.粮库解体后,2008年3月11日,粮库下岗职工郝某承包了粮库的13墒土地,院内10墒,院外3墒,同时,我又从郝某手中承包了院内的11.5亩土地(有合同),全部扦插上了杨树栽子,打算育树苗,经过一年的辛勤劳作,树苗长势良好,并且市场前景非常乐观.然而,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于2009年2月开始收粮,粮库未经我的同意,先将1.5亩一万余棵树苗用铲车推为平地,并告诉我,树是不能再栽了,我很震惊,也很气愤,国家的政策是好,但不能牺牲我个人的利益,我找到郝某(现在已是粮库职工),要求把他与粮库签订的合同复印一份给我(合同书是在我开的打字社打的,原稿仍在我的电脑里保存,并且有他们打完字之后签的欠据),合同时间明明是2008年3月11日到2013年3月11日,而他给我的竟是2009年3月11到2014年3月11日,显然,是他们粮库内部做了手脚.我想说的是,不管他们如何想赖帐,我的大片树苗被毁坏,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跪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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