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没有任何证据想敲诈我房产,他这种做法是否能构成敲诈罪。我想咨询我现在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3-19 19:28:31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退休老干部,住房是原老区政府分配的公房,住了已有二十年了,后来在98年参加了房改,紧接着又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自92年撤区并乡后,政府搬出了原区公所大院,在外重建。现在这里被开发了出来,我为了自家有个好的出路,在05年向镇政府购置了一块几十平米的空地作为通向街道的出路,政府出具了收取土地购置费及门前设施费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
现在我将旧房拆建新房,有一位孟姓人氏来捣乱,向我提出要几万元的土地费,他说这块地方过去曾是他家的,我让他出具相关的证件及手续,而他什么也没有,并且还在无理取闹,我和家人认为他这是在敲诈,为此找到镇政府,负责人说:“你有证件有手续,政府也不是不承认土地是你家的,他去捣乱你只有找派出所。”找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负责人说这是民事纠纷只能调解。但是我们找过几次派出所后,派出所的人说他们又不能派人天天替我看着,姓孟的仍然三天两头的来搔扰,干扰了正常的施工及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现在全家老少整天精神处于紧张状态之下。现在是法制社会,针对这事,我想咨询我现在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让家人恢复从前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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