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原公公婆婆要拿回给了我房子,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3-17 17:01:29
问题描述:
我与我老公离婚了。
原来公公婆婆把一套旧房子自愿过户给我和我老公,前几天我们把这套旧房子转给了我女儿,并做了公证,在公证书上说明此房子公公婆婆一直可以住到过老。我和老公去年购买了一套新房,离婚后新房划给了我,女儿也有我抚养,房子的剩余贷款由我还清,老公给女儿提供每月善养费。
现:我希望公公婆婆住到原来的老房子(主要是婆婆的生活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女儿的生活和学习),作为善养老人的方式。(公公婆婆一共有2个儿子,1 个女儿,我老公排第二,公公婆婆有近2千的退休工资,公公婆婆都能对立且自理生活。)。他们不同意搬,他们现一直住在我的新房子里不走,我告诉公共婆婆,说我已经与他们儿子离婚了,房子是我的,希望他们搬到老房子里住,公公婆婆说要告我和他儿子,要我把旧房子给他们。
请问从法律上讲,我可以不把旧房子给原来的公公婆婆同时请他们不要住在新房子里吗?有什么好的方法请公公婆婆搬到老房子那里住?如果将来我和女儿的爸爸又复婚了,这件事情对我有没有负面影响。
如果我原来的老公对离婚协议反悔了,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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