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离婚后,女方能否获得赔偿
更新时间:2009-03-16 22:26:0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所在的家庭是一个再婚家庭,母亲是北方人,父亲是南方人,我是母亲带来的孩子。因为不是很了解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希望您能够获得您的帮助,谢谢!
父亲喜欢抽烟,也喜欢喝酒。母亲对他是百依百顺,,但是他依然不知满足,这一点让我很是伤心同时也非常的苦恼。时常外出喝酒,喝酒了就发酒疯,有时讲的话也很是难听。不回家住可以说是家长便饭,至今已经有过七次,最长的一次有七十多天,我中考和高考时他都不曾在家度过,有时也不给生活费。我的妈妈早已退休在家,仅有一点退休工资;我的学费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加之全家的主要生活来源是父亲仅有的工资,所以我们基本上能够维持日常生活。在他不给生活费的日子里,我和妈妈过的很拮据。今年的3月5日他外出喝酒,夜里十点多才回来,于是妈妈就说了他几句,他又再次离开家,至今已有十多天没回来。只是在今天,也就是3月16号中午,他打来电话,说要与我母亲离婚,休想继承他的财产,他没钱赔偿我们,同时叫我们尽快搬出他的房子(一个50多平米的旧房子)。他说他不会与我们母女谈,一切叫我们等通知。我和母亲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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