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我能不能拿到我超过工作时间的钱
更新时间:2009-06-06 11:23:4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木器厂工人,于2008年四月12到北京一家木器厂工作,于2009年1月16日离开工厂,离长时工厂有22天工资未结算,我于09年2月11日到工厂去辞职,递交了辞职报告由厂长签字给予离职并办理了辞职手续和离厂手续。09年3月14日我到工厂去结清剩余工资老板不给我理由是他不知道我辞职,也不承认我辞职的手续,他没有批准,签订合同时我们的基本工资780元按绩效工资领取我的实际工资是1400元每月,按劳动合同上的签订我每周可以有两天的休息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可我实际的休息时间是每周一天,工作时间是7:30-12:00,下午1:30-6:00每天超时工作一小时。在国家规定的五一长假一类的假期中我们只有一天的休息
老板拒绝给我领取工资的;理由是09年1月16日厂里放假时做了一个明年是否在到厂工作的一个统计我填写了到,而年后又不愿意干了没有提前告诉他,但是由于我在08年七月份开始身体过敏一直吃药,09年工厂开工时我就不愿在干就写了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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