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更新时间:2005-08-22 18:00:0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超市上了5天的班,觉得每天的工作时间太长了,不适应,我是做收银的,昨天我提出了辞职,收银课的科长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可以,可我只工作了5天而已,也没签任何合同之类的东西,今天我又去说了,最后科长同意了,我归还了所有的备用金和工作服,填了离职表格,后来科长让我在1张奖惩表上签字,上面没写任何与奖惩有关的东西,我也不懂,就签了字,后来科长又把表格给了内勤,过了一会内勤就拿着这张奖惩表和我一起到了管理科,由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帮我结算工资,他们看了表格对我说,我被记了一次大过(一次大过就扣9天的工资),原因是旷工,我上班到现在既没迟到也没旷工,那一定是指今天,可今天我是上下午3点到晚上10点的班,我去辞职的时候是下午2点,就这样我没拿到一分钱。他们这样做对吗?我是算旷工吗?我还能拿回我的工资吗?请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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