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社会扶养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14 23:03:02
问题描述:
我与爱人04结婚.各手续其全.合法.05年5月生第一胎男孩.听说是少数民族可以生第二胎.因此在08年12月又生一女孩.计划生育部门要罚款2万元(最低).但在同村有人没有结婚证.生育证.年龄未达到.而且生一男一女,二胎相隔一年,罚款1.5万元.他是08年上半年罚的.而我是12月.计划生育部门人说从08年10月开始涨价.现在经济不如以前.为什么罚的比以前贵.这样合法吗.我是少数民族生二胎违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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