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我的自由,影响了我的工作能否作为离婚依据
更新时间:2009-03-17 19:33:12
问题描述:
我与张经人介绍认识是在07年2月,认识后就一直不在一起,只是通过电话联系,没有相处过,08年5月在家人的主张下我们领了结婚证,婚后我们感情不和常为一点小事就打闹,我在工厂上班,要上白班夜班,每天即使很疲劳的回家,他也不让我睡觉,我稍不顺从就打骂我,而且还对我不信任,我在单位上班时他往往每天打二十多个电话,不接还不行,影响了我的工作,这有同事可以作证,08年8月在忍无可忍下我提出离婚,这时他更是把楼一锁,锁也换了,我回不了家,于是我在宿舍住,我们分居了,在宿舍住时夜间一两点中她还往我的同事手机上打电话,让我的同事拿着手机来我宿舍找我,我接了还说没事.就是看我在不在宿舍.然后四处往我认识的人手机上骚扰,打通了就挂,给他打回来还不接,我的同事或者朋友有的想起诉他,但看在我的面上都说算了,但是因为他是我的丈夫,同事朋友也看不起我,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我感情精神受到很大伤害,我真想和他离婚,但是我不知道我在这么短的时间下可不可以起诉离婚,我这些能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我们已经分居8个月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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