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不出去,我可以要求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吗?我愿意一切费用我承担
更新时间:2009-03-14 11:09:53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下,我和我老婆离婚,原来她家的老房子改建,搬了一个新地方去,现在法院法院以传票送不出去为由让我撤诉,我也就提供了她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还有电话,家庭的电话也提供了,现在电话关机一直不开,那我可以如果法院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应当预付公告的费用,我给费用这样法院可以吗?实在送不出去的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登报公告送达,怎样可以办吗?那离婚可以判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