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元的欠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吗
更新时间:2009-03-11 12:00:52
问题描述:
几年前,朋友杨某以种种借口,陆续从我这里借钱.
每次的数额都不大,都是几百元左右.
开始时我并没有在意,可是后来她借得越来越频繁,却一直不还.
每次让她还钱,她总是说"我现在真的没有钱..""你放心我肯定能还给你..."甚至"我真的没有,你要是这么急用的话那我只有当小姐赚钱还你了.."诸如此类的话..
到了前年,她已经欠了我5000多了.实在没办法,我只好让她写了张欠条.
去年她在我的催促下还了我大约1000元左右.到今年年初为止,她还欠我4200元.可是再也不提还钱的事,而且经常变更手机号码.我在QQ上向她要钱,她反而羞辱了我一顿.发短信要钱,她回复说"等吧".(明显就是不能还了的意思)
我想知道...4200元这样的数额,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吗?如果可以,提出诉讼等费用大约是多少呢??欠条是有效的证据吗?
希望律师能够帮我解答...
非常感谢..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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