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毁约吗?未公证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有什么最佳的处理方法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9-03-11 09:54:24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我去年购买了一栋120平的商品房,因暂时不想使用和居住,所以,出租了。
租给一户做小吃生意的人家。当时,签署了3年的合同(上未公证此合同),上面还声明:上打房银(先交钱)一年一交,房屋损坏由租户完全负责维修和赔偿。
而在转年的春天,我去看房子,发现房子的墙壁上有多处裂痕。当时,和租户协商,但协商结果不佳,租户不给维修和赔偿。
回家后和家人商谈,一致认为,把房子收回,并叫租户赔偿和维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