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判决书后,还能调节?
更新时间:2009-03-10 19:14:54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劳动仲裁判决书已经下来,公司需支付本人双倍工资,
公司不给,而且快到了强制执行的日期。
劳动局突然打来电话,说要求进行调节(原因:当时公司没有人来开庭,公司法人说刚刚收到开庭通知书)
注:劳动局和本人说,他们从公司法人那里得知:他们从邮局发送开庭通知书后,邮局去派送,但公司没人,留了个字条(请到邮局取挂号信),但那个字条公司刚刚找到。
劳动局还和我说,这些情况属实,所以要进行调节。
我想问下,这合法嘛?
公司没收到开庭通知书,和任何人没有关系啊,和劳动局,和我都没关系。
为什么要调节?
仲裁判决书下发了后,还能调节?
我想问律师,我是否去进行调节?
如果进行调节,是否对我不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