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3-09 16:04:2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曾在08.07月因公司需要调整了工作岗位,当时人事找我谈话,说岗位调整的薪金将在09年出台,届时一并补足给我。在08.9月与公司续签合同时,合同中附了一张新岗位职责以及对应的薪金明细。
但是现在公司说由于09年新的公司薪金制度出台,所以之前说的以及合同中的附表一律无效!如今遇到金融危机,实际公司的影响并不大,但公司借口给与我们降薪,每位员工的降薪幅度甚至达到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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