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问题目
更新时间:2009-03-09 13:54:10
问题描述:
合同这样的,我是乙方,如果我现在不想租(租金太高),想搬到隔壁去,我这样可以吗?如果处理的话,会怎么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第一条:租赁期限自2008年11月5日至2011年11月4日止
租赁期满后租金参考市场行情,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
优先权。
第三条:年租金: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租金为贰万伍千贰佰元整,
第三年租金为贰万柒千怔糖元整。租金为半年一付,但
需提前30天付租金,押金为壹仟伍佰元整,(押金在合
同终止后双方结算帐目时返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能私自转让。固定的装修不能拆.
第^条:乙方经营生产的费用乙方负责。
筇^条:未经事宜参照原合同执行。
笫七条:乙方经营为电脑培训。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簦签字及乙方付租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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