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如何发言才能对我们母女俩有利
更新时间:2009-03-08 11:47:10
问题描述:
主要原因是2008年4月份,我公公说只要我给他2万元,他就可以帮忙找份固定工作,结果工作没找上,钱也不给,一气之下,我抱着4个月大的小孩回我妈家住,直到8月份时,我丈夫找人过来说和,我当时条件是给我2万就和他回去,结果他走后全无音信,直到2009年正月十六,他再次来我妈家叫回,并把2万也带来了,但我觉得我母女俩在外一年什么也不管,并且一年来在妈及姐家也借了一部分生活费,所以再次向他索要5000元孩子一年的生活费。当时我丈夫一口答应说‘只要是我和孩子的债他都会还的’可当他回家拿钱时就变了,说我拿了钱还不回家是敲诈、勒索,并在3月3号对我提出上诉,3.23号开庭。要求我赔偿8万8,是这两年内给我的花销,他打算不要孩子也不打算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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