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赏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9 17:56:31
问题描述:
我于2008-10-6日进到这家印刷厂当切纸机机长,在2008-11-24日晚11点在工作中被切纸机千斤压到左手食指,在武警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手食指末节毁甚伤.
我于2009-1-5日,到市社保局伸请工伤认定,2-9日市社保局下达了工伤认定书.工厂于2-19日把我开处,我的伤还没有好完.我的工资本是每月2300元,但12月医疗期给我1300元,我(11-12-1-2月)未领.下星期一厂里带我去伤残级别鉴定,鉴定10级应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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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签订合同 第2,2-19日发了开处书 第三,工伤认定书没有问题
我想我该怎么办,鉴定完了可以得到赔偿该怎么算.可以得到多少赔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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