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7 08:24:5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09年2月21日在中介公司定了一套二手房,并交了中介费11000和定金10000元。当时房主提供的房产证上标明房子属于青岛市市南区,我们有意向购买市南区的房子。我于09年3月6日(今天)去办银行贷款,在已经向房主转账了首付款后,发现房子在3月2号在房产中心挂牌时,房产交易中心将房子的区属改为了青岛市市北区,而中介没有将这一变化及时告知于我。现在我不再想购买这套房子,原因一是我意向购买青岛市市南区的房子,中介有隐瞒的嫌疑,二是房子改变区属后我认为它不值我们协商好的价钱。请问:当时我没有将一定购买市南区房子写进协议,现在我能否终止购买这套房子并拿回所有的首付款、定金以及中介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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