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应该如何从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9-03-07 15:54:36
问题描述:
原审判决把产权证上多改了而档案里没有的面积当作合法的面积判给了我,而我这部分面积是国家不认可的,中级法院在查明真相后却以要我查清产权证被改动的事实经过为理由,也不符合<<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照<<诉讼法>>第181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本人的再审申请.房产管理局已经发了个书面文件通知法院,而且产权证上改动的痕迹十分清楚,谁都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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