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是否对孩子已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罪?他现在坚决要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9-03-04 16:08:41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由于结婚后他一直不工作,我们没有收入来源,只能各自靠各自的父母(我结婚后不久就怀孕了,所以没有上班)我们没有房产,所以一直就住他家或我家。他家条件很差,还在家里开了个麻将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矛盾(我太讨厌打麻将的人)现在要离婚孩子2岁女孩,从孩子出生2各月至今我和女儿一直住我父母家,老公偶尔来看还在,孩子的爷爷奶奶从来没有来过,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势问候过,孩子8各月之前抚养孩子是他们给买奶粉尿不湿,孩子的其他生活用品如衣服等由我们负担.8个月后就没有给过孩子一分钱,我开始上班供养我的女儿的全部费用。我父母带孩子,我父母都是退休职工,家里现住150平方的房子,有良好的环境且我是独生子女。我的父母均有养老保险。孩子现在不到2岁,现询问一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我吗 ?孩子的父亲是否对孩子已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罪?他父母家开得麻将馆是否是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范畴。他长期不工作,就算现在有工作是否对我有利。(认识他8年他大概陆陆续续只工作过共两年的时间,最长的一份工作时1年)他现在坚决要孩子的抚养权。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给与我一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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