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10 21:39:35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08年11月底期间,我家人开始着手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卖方(后成为甲方)手中恰好有套符合我们购买意向的房子。这套房子在甲方几个月以前卖出的时候出现了家庭纠纷,甲方的二儿子在房子内外进行破坏。等到我们看中这套房子时,甲方讲他们已经通过法院解决了房子的纠纷问题,并向房产中介提供了法院判决书。既然没有纠纷了,我决定购买看中的这套商品房。我们办完了所有手续,拿到此房的产权证书,并且更换了窗户和防盗门。就在3月2日,我们的防盗门遭受了严重破坏,上面全是喷漆,喷漆的字体与甲方二儿子前几月闹事时写的一样。我们电话了甲方,要求配合我们一起去公安机构解决问题,但是现今甲方再也不出面了。
请问,这种现象甲方算不算提供的商品房还是存在纠纷问题,或者从消费的角度甲方属于卖方涉嫌诱导消费的嫌疑呢?我可不可以认为此次的交易甲方还是违反了合约(我们的合约中有一条: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争议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如果他们不肯承担违约责任我是否有权将他们上告并要求其履行合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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