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声称自己也是受骗不还钱,但是我受到的损失应该如何追回呢?有没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更新时间:2009-03-03 08:44: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教师,业余时间兼职做杂志社的代理,我先解释一下我这个兼职的工作:业务主要是:“代发论文”,也就是有评职称发表论文的人,通过我的网站或贴吧我留下的广告信息找到我,通过我把论文送给杂志社的编辑审稿,审稿通过后发表,我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有时我不能直接联系上编辑,就再通过和杂志社很熟的人帮忙发表。大家都各自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活动主要是从网络上进行。09年11、12月,我通过一个人唐某给某核心杂志社投了10多篇稿子,唐某要了正常发表需要的杂志社收取的版面费和她需要的中介费总共达到了4万余元,但是事后发现这个人给我们的文章发在了一个同名假刊上。唐某承认是假刊,但声称自己也是受骗不还钱,唐某的身份证、家庭住址和电话我都有。和我一样被唐某以代发论文名义骗的人数达20多人,总共金额在26万以上。
我想咨询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我已经陆续退还了找我的作者的钱,但是我受到的损失应该如何追回呢?如果上诉,在这件事情上,我有没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