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不可以退房?
更新时间:2009-03-03 11:12:29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房产公司买了房子,去年12月份说要交房子的,在12月的上旬去看房子,发现有多处漏水现象,有几处缺陷,故本人填写了反馈单。
房产公司后来发了收房通知单,让我于09年1月13日去收房,所以我又在1月8日看了下房子,发现反映的问题未给解决,现场答复是尽快来处理。由于过年要回家,所以凑过年前去看房子,结果发现还未处理,最后没办法找到楼盘负责人,他给我们答复是,过年了工人们都回家了,他们没办法,弄得我真是哭笑不得。
过了年,我想总给解决好了,2月19日本人又去看房子,由于那两天下雨,所以问题也容易看出来,到了一看,年前反应的问题都未给解决,这次又是以填反馈单告终。
到了3月2日,此次去看本以为全给处理好了,副卫的烟道口漏的是一塌糊涂,主卧的飘窗边由于外墙少贴了半块瓷砖,也是渗水严重,东边墙空调隔板的那个位置也是渗水厉害。
从2008年12月至今,时间已过去四个月了,提交的反馈表已达5份之多,但房产公司对待业主所反映问题的态度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要是这回我所反应的问题房产公司再不来及时修理,是否可以提出退房申请,因为它耽误我装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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