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2 23:14:4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在2008年1月9日到08年10月10日辞职,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9月4日,9月4日之前就不算在合同内。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而且还从工资中扣500元钱,他们说是什么工服押金给了我一个他们内部编的关于工服押金的规定。更可气的是刚开始没有公休。后来每个月就两天包括法定假,不管什么每月就两天休息。我想请问各位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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