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3-03 16:59:43
问题描述:
律师你们好:
我家租赁的房屋先前从1998年至2003年止期满,2003年至2006年止期满,之前都有协议书,租金一次交清,又从2007年至2008年租赁了两年钱也交清了,房主说不要写合同了改个日期就行了。房主之前建房子的时候向我家借了一万元,我家嫌贵不用要求还钱,女房主说“你就杀了我,我也弄不出一万元出来。”在写合同的时候房主说:“这房子只要我不用,你们就住着。”不过房主只是说并没有在合同上那么写。房主又不租赁给我们了,年前二十八我们给房主送租赁钱也没收,年后女房主又来我们家说,房子还是给你们家用,当时给女主人钱也没收,说等天再给。具了解房主向我们要房子,并不是自己用,而是要给和房主自己一个爷爷奶奶的妹妹家用,那我们就不同意了,我爸爸说:“你儿子要用行,你哥哥弟弟要用我都不让,何况是给和你一个爷爷奶奶的妹妹用我更不让。之前你们用着我们的时候,向我们借钱,房子建好了我们嫌贵不租赁你家的,你们却说就是杀了你也弄不出一万块钱来,现在就是你们用拖拉机拉我们也不搬!”现在请求律师们帮帮我家,帮我们想想办法,要是经公我们能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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