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失责,却拒不承认,请问能否起诉?
更新时间:2009-02-28 20:23:46
问题描述:
我2000年正常高考进入**航空工业学院(现改名**航空大学),2003-2004年因病休学两年,2005年返校再读时因家境原因差学校2000元学费未交清,当时学校外语系教务员安排我进入05512班。因当时学费有规定贫困生可缓交学费,所以我申请了贫困生却并未交齐学费。
不想06年交毕业论文时却突然被告知因当时学费问题两年一直没学籍,两年考试全没成绩,自然也没学分,等于05-06年白上。
当时学校给两个选择:一是“免学费”两读一年两年补足学分;一是“自愿退学”。我如果有钱再读两年的话当时也不会没交清学费了,所以我只好“自愿退学”。
读了六年大学却什么证件都没有,这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接下来的两年我几乎两年躲在租的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里不敢出门。。。。。。
2008年底,我终于鼓足勇气向学校校长书记信箱质询,学校的答复却是不论学费交没交清全都有学籍!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有学籍,为什么我两年考试没成绩,没学分却从没人通知过我?
就这问题我质问学校,学校却百般推卸责任,拒不承认自己有失责。
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起诉学校?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条例规定。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