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么向交通肇事者索偿呢?
更新时间:2009-03-01 13:03:03
问题描述:
驾驶者驾驶私家车(小车的士)期间转身往后排拿东西。撞向我妈的自行车尾。致我妈妈往后倒向肇事者驾驶的的士的车头盖上然后倒在地下。经过交通大队认定、驾车者负全责。
我妈妈受伤情况:皮肤多处严重受损。脑震荡。
我妈的年纪接近60岁了。没退休!
1、住院期间驾驶者支付了住院的费用、出院后也给我们报销复诊的医药费。但是最近三次复诊的医药费却推搪说要经过交警方面才给什么的。。这个医药费是不是应该要肇事者先垫付的呢?
2、我妈妈今年接近60岁了。农村户口,也没进过什么单位工作(就是说没什么退休金的)。所以一直以来都有做点小活。出事前帮一家个体煮饭。发生这事后就做不了啦(经常头晕)。这个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呢??
3、可能是因为年纪大的问题吧,由出事到现在都快5个多月了。还时不时头晕。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