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01 11:42:18
问题描述:
我爷爷有一处房子,房本是我爷爷的,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当时我爷爷买这所房子的时候是老儿子和他一起住,但是后来老儿子自己买房子搬走了,直到我爷爷死也没有搬回来,在我爷爷因腿摔断不能自理后,老儿子以工作忙不方便照顾老人为由没有亲自照顾过,都是四个儿女轮流照顾,直到我爷爷得了脉管炎,快要死的时候,我爷爷的儿女开会要求每家伺候一天这样轮流伺候的时候,老儿子才开始伺候。2009年初我爷爷死了,但是在我爷爷死前没有立遗嘱,所以儿女们要分房产,但是这时老儿子说,房子应该是他自己的,他有我爷爷立的公证书,可是这个公证书的事情其他儿女毫不知情,而且到现在也没有看到过这份公证书。请问律师这样的公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其他的儿女有一份我爷爷按手印的证明房产五个人平分的证明书,这份证明书有法律效力吗?其他的儿女有权争夺房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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