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08-03-25 11:30:58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最近我外婆去世了,她生前留下了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的主要内容是将她生前居住的一栋房产全部给我的舅舅。对于这份遗嘱的真实性我暂时没有异议,我想问的是我外婆是否拥有其居住的房屋的所有产权?
这栋房屋是我外公在1948年在上海买的,是在和我外婆结婚后买的。我外公是在上世纪60年代去世的,具体哪一年我不记得了,那时我还没出生。我外公没有留下遗嘱,我外公去世时我外公的父母也已去世。我外公和外婆共生有一子四女,他们现在还都在,从没有分割过房产,也没有表示过放弃我外公的遗产。
我认为那栋房屋应该是我外公和外婆的共有财产,我外婆应该占一半,其余一半是我外公的遗产,应该由我外婆和五个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各占那一半房产的六分之一,也就是各占总房产的十二分之一,我外婆应该拥有十二分之七的房产,现在这部分应该是她的遗产,而其余部分应该是我外婆的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的的财产。
我舅舅认为我外公去世已超过二十年了,我外公去世超过二十年后所有房产应该都属于我外婆,因此现在整栋房屋都应该是我外婆的遗产,现在应该属于他。
我想问的就是我和我的舅舅的看法谁正确?如果我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在不出售房屋和我外婆的五个子女都没有很多现金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分割房产?还有现在房屋的产权证是在我妈手里,我舅舅要我妈交出产权证,我妈如果不交是否违法?
以上是我的问题,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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