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公平的不能正常上班的劳动协议
更新时间:2009-02-24 00:42:31
问题描述:
本人2.21日去某演艺酒吧应聘歌手,面试后合格,然后该酒吧要求需要交500元入场费(工作满2月后第二月全额返还,不满不还),22日交完费后签了一张劳动协议,然后说转天对每场的出场费双方进行协商,但是23日并没有对出场费以及薪酬来协商和规定却和我说了一些“所谓的规矩”,那就是要给经理点好处费,880、660,被我婉拒,但又告诉我最次也得300红包,我打算解除协议,因为这一开始就没有说明,所以我想拿回入场费。请咨询您,我在这样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协议怎样拿回5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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