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告他重婚罪副带民事赔偿?
更新时间:2009-02-18 19:04:18
问题描述:
老公在佛山工作,户口在河北,我是安徽人,他来安徽工作期间与我认识,08年5月他凭他的户口本与我在安徽当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他的户口本上就他一人,婚姻状况是未婚,我们目前生有一女,刚2个月大。近日得知他在佛山也有老婆,他老婆是佛山人,他们常住佛山。他们是05年在佛山登记结婚的,目前育有一子才9个月大。我属于完全不知情被欺骗,他也是背叛了他老婆。他佛山的老婆要求他来与我离婚,我应该怎么做?我的女儿算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是否得到法律认可?我们的婚姻是否无效?是否需要法院判决?我是否可以起诉他重婚罪付带民事赔偿,我应该在何地法院起诉?如果女儿我自己抚养,他应该承担什么?
我们两方的结婚证都是真实的,孩子出生也有准生证,他老婆要他与我离婚和她继续生活,那我和我女儿的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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