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09-02-17 12:05:5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网络公司员工.和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意思是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待遇\\\\违约及奖金办法.
最后一条注明 本协议为私密.由公司保管.一共签了两份,都放公司那里,我想咨询一下这情况合同是生效的吗
对我有没什么害处,我觉得唯一不能公开的就是工资多少.这种况他们可以不给我一份合同?
还有一个事情,去年年底,发奖金时候,扣了我3000元保证金,说是公司信息及各方面密码安全,也是防止我过完年不回来了.这个我同意了,他们在纸上给我写了一句话:扣除保证金3000元..现在我又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是不是该把这3000元还给我了?我认为该还给我了,合同已经签了,如果要扣应该到合同期满时候再扣,我可以理解的..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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