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赡养的合理方案
更新时间:2009-02-14 17:54:34
问题描述:
俩农村老人八十多岁,无退休金及医保。患有糖尿病和脑血栓偏瘫,生活难以自理。大女儿病故。小儿子病残近乎失明,无力无钱赡养老人。小女儿单亲、多病、上班供儿念大学,没条件全面照顾老人。长子是子女中身体最好的,长子夫妇退休住在大连市内,其独女任教多年收入可观。老人要求长子夫妇亲自照顾老人,住在长子为其独女侍候月子的房子里。老人的生活费及医疗费小女儿出一半。长子不同意,老人就只能住在小女儿家,由于小女儿上班,所以需雇保姆。这样赡养费由长子出一半。此时的赡养费包括:老人生活费(每人每月500元)、医疗费、保姆生活费500元及保姆工资。并要求长子按此条件补上老人住大连期间所欠赡养费。还要求精神赡养,就是要求长子(非长媳)每月至少探望老人一次,但不许再责骂老人与老人的女儿。请问1、此案能否胜诉?2、通常办案中大连市老人生活费(非低保费)一般定为多少?3、申请法律援助需准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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