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附有欠条:净身出户,期间没有拿回钱,过年回来提出离婚,是否有法律效率?是否构成重婚?
更新时间:2009-02-12 12:14:39
问题描述:
我于老公相爱17年,2002年结婚,婚后生有一男孩,现5岁。2004年老公与其他女人有染,发现后他向我保证并立字据,并附有欠条:不离不弃,如有发生变故,净身出户,赔偿50万元。2007年他说开公司,拿走全部积蓄,并打有30万元欠条一张,期间没有拿回钱,2008年5月他说我身体不好,让我回银川带小孩、休养,我未加思索回银,过年回来提出离婚,孩子给我,他没有钱,逼我离婚,我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请问张律师:他的两张欠条是否有法律效率?他现在与另一个女人居住,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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