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02-10 00:54:05
问题描述:
我目前是个学生,在今年放寒假的时候就去打工,地点是一家百货,打工的内容就是站花车搞童装的特卖。工作的时间是从1月25号到2月1号,连续上8天,但是那边只是请了我一个临时工来卖那些童装,有三个花车,两个挂衣服的H架。过年期间,放假什么的,送礼什么的,来逛商场的人比较多,而且这样搞特卖的来看的人也很多,所以我一个人要忙于看守货物在人流量大的时候不被偷走,还有找顾客需要的货品,还要去付款。(这个是百货的规定,说不能让顾客自己去付款,售货员必须陪同,而且我花车那里离收银台不远,但是就是要拐弯,一去付款就完全看不到花车那里的情况,而且这个品牌正柜离花车这里也要拐弯,也是看不到的),所以在春节这样人流量大的情况下,很自然的货品就丢了一些,最后点货完后说要我一个人陪赔偿。丢货物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的,丢了货物赔偿那是应该,我很疑惑,这应该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虽说第一天上班的时候说我这里忙的时候正柜上的人回来帮忙,但是我很确定当时丢货品的时候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而且很明确的是在我很忙,而且人又很多的时候,这样的情况下,货品赔偿该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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