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更新时间:2009-02-09 15:25:1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同志:我是一农民工,在2004年经人介绍和一劳务公司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形式派遣到当地一大型企业务工至现在。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来后,劳务公司和其他派遣工都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而和我们几个年龄超过45周岁的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任何的保险,合同期是到2009年2月28日止,到期后就不再用我们了。请问我们还可以和劳务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务公司坚决不予签订,作为劳务工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或者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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