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是否公正
更新时间:2009-02-07 22:37:22
问题描述:
在我立案后,法院给被告下达传票,让他对其答辩。在答辩期满后,直到诉讼结束,被告都为参加诉讼。最后缺席判决,被告承担百分之九十的责任,而我承担白分之十的责任。我着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根据《证据条例》,高度危险作业应由侵权方举证。如果侵权方不能举证,证明我是故意或责任全在于我,那么法院就应该支持我的陈述。在诉讼期间,本应由被告举证,但法院却让我举证。我虽然也进行了举证,可是法院最终以我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我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法院的这一判决是否不公正?“再审”指的是二审终结还是一审后也能申请在审。如果一审后我没有上诉,事隔几年后,我找到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可是过了审诉期,那么我可以申请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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