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09-02-07 08:40:15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离婚后,前妻再次起诉房产分割(之前法院判决离婚时,说该房产还涉及我父母,故没有在离婚判决中体现),我们是动迁房,拿房子按人头数的,前妻和女儿,还有我们家爸妈和我共5人在我们镇上分了拆迁房,反过来,前妻家拆迁后也是包括我在内5个人,在他们镇上分了房。现在前妻谎称当时她们家拆迁没有拿我的人头数去拿房子的,为此提起诉讼,要拿走她和女儿2个人头数的等额房产。为此我去他们拆迁办拿原始资料,想证明她们当时拆迁拿房子时也包含我的人头数的,拆迁办却说要法院去开证明才肯给我,请问法院可以开类似这样的证明吗? 还有女儿判给她了,是否,女儿的人头数在我家拿到的房子也要给我前妻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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