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底该谁负责?
更新时间:2009-07-29 21:24:54
问题描述:
大概是晚上12点左右门面里面电源起火,火势蔓延至10间门面被烧光.(其中,起火是第一间门面,当时起火时是对面人员发现的,第一间门面的人出来抢火,邻居来敲门救火没有及时开门,后来开门了邻居帮忙,火蔓延到第二间门面,因第二间门面里面装的货物是煤油,火炮,救火的邻居不敢继续救火,):火势大时就有报火警,因为平桥镇街上进街上的路都被政府用水泥钢筋混凝土做的拦路拄,目的是不让大车进街上,导致消防车在场口进不去无法救火,消防车来时才烧到第四间门面,最后只有用抽水机在河里抽水起来控制了火势,消防队在半年后才出结果鉴定为电源起火,则鉴定的起火点为第二间门面的电线,但电线是在第一间门面内,请问所有的损失由谁负责?等鉴定结果出来所有的门面都已经装修过了,无法查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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