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现只交了30%首期的限价房如何处理;2。夫妻公共财产,70%的供款(要供15年),债务如何分配3。女方工资收入存款是否要分部分给男方;4。男方信用卡透支10000元,是否要女方承
更新时间:2008-06-20 14:45:08
问题描述:
2008年2月夫妻买入广州限价房,所有费用(按金+30%受气+税金+银行按揭律师费用)全部女方承担,男方没有支付一分钱。根据本人的认识,现行的新婚姻法,婚后购入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区分哪一方付款或月供。
现男方每月不出部分月供,还要女方交家用给男方家庭,交电话费用等日常男方开销,因为男方经济收入比女方少,但也有月薪三千,因此由于经济问题,女方想跟男方离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