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村新居拆迁安置,有没有权利拿走40平方米的房子?合不合理?
更新时间:2008-12-14 12:46:54
问题描述:
有个问题咨询一下你:
我是成都市武侯区人,由于农村新居拆迁安置,每人有40平方米的安置房,现在还没有建好,我和丈夫结婚不到一年,结婚后才签的安置协议,由于当时比较急,缺乏了解,性格不和,一直没生活在一起,他没有尽一点家庭义务。他的户口没有签过来。如果现在离婚他有没有权利拿走40平方米的房子???
他现在同意离婚但要分42平方米的房子,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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