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5月向对方提起诉讼。请问,我现在提起的诉讼在期限上是否有效。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06-17 13:41:04
问题描述:
我当时为县保险公司开车期间我与对方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占主要责任 我为次要责任,交警于2005年4月下达交通事故结案书对方拒绝赔偿,后保险公司向对方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我与保险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保险公司不能代位追偿,判保险公司败诉,后向市中院起诉,市中院维持原判。后保险公司于2006年10月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目前没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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