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怎样起诉?
更新时间:2008-11-01 14:14:03
问题描述:
我女儿在广州打工,和男孩恋爱,打算年底回家结婚.
然而两人在广州恋爱的事情被当地人知道后,妇女A 在背后捏造谣言:并恶意散布、传播。A 在公众场合当一群人的面说我女儿是人家不要了的。说男的是在捡烂货。说我女儿还打过胎!!! 说我女儿曾经和一位姓田的男的在一起.因为要结婚时女方要了三万块钱礼金.闲太贵了就顺那个事不要了!
此谣言再通过一群人中的B 暗地里传到男方的妈妈C 然后C 就从家里打电话到广州告诉了我女儿和她的儿子. 从此我女儿和那男孩感情由好变坏,男的也不提结婚的事.变的沉默寡言.
我女儿也每天精神恍惚,并不愿见到任何人.而且还把在广州每月三千块钱的工作给辞了,每天关门在家.身体明显消瘦.
至于上面说那个姓田的在一起,我女儿是和他谈过一个月.
但也没有真正在一起.没有礼金的事.没有发生男女关系.更谈不上打胎!
她的这句话严重伤害了我女儿的自尊心.以及身心。
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对A 进行起诉? 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 我可以起诉哪些方面的赔偿?是向法院起诉还是去派出所报案?相关机关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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