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应该怎么去要回这20000元?以现有情况,我有权通过法院要回20000元吗?法院会判决支持我的请求吗?还是这20000元应该由我朋友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08-06-23 13:25:56
问题描述:
我和女友谈恋爱2年,一年半前,女友找工作时找我借了20000元,我当时是托朋友借给她的,没有打借条,只有一张直接汇到我女友户头上的汇款单.之前她曾经提出分手时写了张如果分手同意还给我钱(不是写还给我朋友钱)的纸条,并签了名. 今天她以性格不和提出分手,但拒绝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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