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帮我一下吧!
更新时间:2008-06-14 18:14:29
问题描述:
事发经过: 我跟在2007年8月20日—200年12月28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经理工作。
目前还欠我2万多元的提成未发,老实拖,也不说不给。
还有做广告的时候广告公司未给发票然后扣除了我2800元的工资,现在有发票了,但是她让我拿当时的报纸给她,现在已经半年了,报纸没有了。
以下是周海滨律师的解答
您好,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同时注意搜集证据,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材料等.
谢谢您的回复: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拿着我自己的手机进行了录音,上面录有我的工作时间以及我的提成比例,然后我又电话录音了以前财务经理证明我提成和发票的从工资扣除的事实,请问这样有效吗?打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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