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08-10-31 22:03:21
问题描述: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座落于新村桥北路西边三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超市、旅社经营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定如下合同: 一、出租时间从2005年8月8日到2011年8月8日为止。租金及付款方法。租金为20000元每年,一次性付清房租费,以后每年提前2个月付房租费。租用期间税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交纳。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房屋租用保证金一千元,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甲方退还保证金一千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这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是合同的甲方。麻烦律师帮我看一下: 1、我如何与合同的乙方解除合同? 2、现在市场行情房屋租金都在涨价,我现在的房屋已租赁到五万元,请问能以涨价为现由吗? 3、请问要是不能直接提涨价,房屋租赁的期限还有二年多,我是要求解除合同呢?还是有什么别的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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