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退费问题咨询(长春市一高校)
更新时间:2008-10-31 21:49:5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与2008年3月31日交在职研究生部分学费12000元(全额24000元,长春市一高校),招生简章上写学制2-3年,但是本人自交完学费只上了两个多星期课程后,几乎都没去上课,后来他们有部分课程都考试了也未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大概到五月份时申请退学,但是校方说不能够给退学费了。我想咨询下唐老师这种情况校方是不是应该给我退还部分学费。大概能退多少在法律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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