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赔偿吗?公司起诉我赔偿损失,应该吗?毕竟我是请假的就没请假条。我该怎么办?谢谢
更新时间:2008-09-08 16:22:07
问题描述:
我(邓**,男山东省菏泽市人)2008年3月31日,递交了辞职报告,到4月3日请假回家家里有急事,找了车间经理请假,他说要我回来补请假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公司.等忙完家里的事也接近了\\\\\\\”五一\\\\\\\,我想着劳动法明确规定: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不管公司同意与否,都可离职.我就一直没有回公司补请假条,5月18日发3月份的工资时竟不给我工资,说我4月份没有请假条以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及名誉上的损害.要求我赔偿损失的3%6000元.现在要起诉我.
我现在通过有关部门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公司又扣了我300元的不经公司同意,擅自离开公司的罚款.我那是请假竟也要遭到罚款.
刚过完年回公司,就一直拖欠1月2月份工资到3月28号,当时,公司一个月最多就借给200元的生活费,还不够交房租的那.我就向信用社借钱,那样又要手续费,跟利息.太不划算. 冲压车间,不发工资就不干活,2月3月都正常发了工资,管理,技术部设备上都发了工资.就不给我们发工资,还给技术上说发工资的事不要告诉我们,公司运营一切正常也拖欠我们的工资.总说我们没给公司挣到钱还说工资?我们拿公司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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