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里注明由甲方即公司所在地广州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需要我本人亲自到广州吗?可是这样我的维权成本就有些太高了2、如果是委托律师的话,费用要多少?3、我能要求公司经济
更新时间:2008-06-11 18:50:55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10月-2008年5月受广州施恩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聘用,工作地点是河北唐山。我于2008年4月30日离职。公司压了我4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及我4月份需报销的交通费用,共计约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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