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天总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告我朋友所在的那个新开的公司,我朋友作为技术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还是企业法人代表即新公司的老总承担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08-06-12 13:37:17
问题描述:
事发经过: 我的朋友本来在一个集团公司的一个分公司工作,从事软件技术平台的开发,后来分公司的老总和总公司不合,双方发生纠纷,现在仍然未处理完成。总公司就把该分公司的主要人员解雇,被解雇后的员工和原分公司的老总于是另立公司(我朋友也在内),然而从事原来的软件技术平台开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